我院心康工作有关人员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班

2014年05月22日

2014年5月21日上午,我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侯小花、陈梅,以及系心康工作小组联络员蒋大锐、叶颖瑜、罗坤贤、封雪霏、陈小峰、许磊磊、何顺发共9人参加了由省教育厅举办的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班。

本次专题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精神,以及推动高等学校对大学生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和提高高等学校有关人员对精神疾病的识别能力、心理危机早期干预能力。

围绕专题培训班的主要目的,首先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江存余科长对我省近年高校心理危机事件进行了通报,指出近年我省高校自杀人数总体略有增加。江科长还指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已经步入法制轨道,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对精神卫生法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充分认识违法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与赔偿代价。

随后,广东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邱鸿钟教授做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提高处置精神卫生问题的能力》的报告,报告中邱教授针对精神卫生法中涉及高校精神卫生工作的内容一一进行了详细解读,回答了如何识别与处置新生中的精神病学生?如何识别与处置在读的患精神病的学生?如何做好患病学生家长的工作?必须住院的情况有哪些?怎样接受所谓“治愈”的学生回校复读等问题。

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皆表示收获良多,对今后处理精神障碍学生问题有了更多把握。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2014年5月22日

培训班现场

邱鸿钟教授做报告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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