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5年03月27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我院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确保假期生活正常,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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