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3日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9号)的文件精神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5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3、人事档案在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后导出;网报时间:418日—421日);    

 2、身份证复印件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教师资格群共享下载);      

 5、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教师资格群共享下载);    

 7、近1年教学任务书;      

 8、近期大一寸和小1寸(32mm*22mm)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各2张,共4张同底相片;      

9、人事代理证明材料;    

 10、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1、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聘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开始日期必须是2015年9月1日(包括9月1日)之前的);      

 12、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在华商学院2016教师资格群(群号:190925082)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交本部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行政秘书处,由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行政秘书将报名表(电子版)汇总后于3月30日前提交人事处杜老师处。    

2、我院网上报名时间为418日—421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点击“网上报名入口”注册,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后用80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人事处审核。    

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从2011年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需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符合免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请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申请人自发布通知日起至51日前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医院:广州市: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区医院;地址:广州市荔湾路35号;联系电话:020-81346720    

增城区:增城区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东路1号联系电话:020-8274819782756447    

5、人事档案和户籍所在地均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的申请人,人事代理证明和无犯罪纪录证明可由单位统一代办,其他人员自理。    

6、学历认证方式:    

通过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办理(各人才市场)。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杜老师:办公电话:82669966;办公地点:行政楼218室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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