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研究写作等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激励机制,允许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代写、买卖等作假行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一责任人,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数量不得超过15篇;需要进行学士学位评估或专业认证的专业指导数量必须控制在10篇以内。
(三)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要求有75%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不同科类毕业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须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对选题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讨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开题。
(四)学校拟在明年4月中下旬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含设计说明书)进行相似度检测,且仅检测一次,检测结果≥35%不能参加论文答辩,随下一届学生重修。(检测工具为“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gdhsc,学校检测前一个星期内,将开放一次予以学生自检)。
(五)指导教师和学生须严格按照《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进行撰写,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程序进行操作。
其中《课题表》需填写题目名称、课题类别、起止周次、选题来源等关键信息,其余内容可留空;《指导日志》为自愿填写;《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须有针对性,不得雷同;指导教师“定稿评语”不少于150字,“复评教师评语”及“答辩评语”不少于60字;《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中“论文内容及主要观点摘要”控制在200字左右;“提问及答辩”一栏的提问不少于2个问题;按不高于答辩人数3%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六)学校设置学位论文作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接受学位论文撰写过程的其他事项监督投诉处理。
联系人及举报电话:教务处 朱越超020-82640558
电子邮箱:1020547220@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1号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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